@排污单位,还剩1个月,快来填报执行报告啦~~~
发布日期:[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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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向审批部门提交执行报告,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信息。

请各单位按照排污可证规定,对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及时做好2023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工作,确保填报的内容完整规范,信息真实准确

01报送范围

2023年排污许可证持证时间超过三个月(即首次发证时间在2023101日前)的排污单位。

02报送时间

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时间要求报送2023年度执行报告一般应于2024131日前提交;个别行业(如火电行业)应于2024115日前提交。

03报送方式

登陆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permit.mee.gov.cn),进入“执行报告”栏目,在线填写相应表单并提交。

04报告内容

执行报告优先按照对应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填报;无对应行业技术规范的,按照《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HJ 944)填报。

年度执行报告主要应填报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自行监测执行情况、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信息公开情况、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等信息,并上传相应的附图附件。其中,已根据工业固废和工业噪声技术规范补充完善了排污许可证中相关信息的持证单位,还应按规范在执行报告中填报固废和噪声相关信息。若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停产或异常排污等情形的,持证单位应当在执行报告中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并说明原因。

05法律责任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未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或者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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